[案情]
被告人张牛,男,1966年10月20日出生于河南省郸城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郸城县白马镇张珍行政村张珍村。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06年10月26日被郸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06年11月10日经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11月13日被郸城县公安局逮捕。
2006年10月15日,被告人张牛的同村邻居张心荣将其姨外甥霍佳豪(男,生于2001年10月10日)从其娘家接到其家过礼拜。当天张心荣的公爹张银泽让霍佳豪等三个孩子去叫张牛为其耕地。在下地时霍佳豪等三个孩子坐上张牛的拖拉机不肯下来,张牛碍于情面也没有强行让他们下来,于是便带着三个孩子下地作业。当旋第二遍地时,霍佳豪不慎从拖拉机上摔下来,掉到正在作业的旋耕机内,被当场旋搅而死。
在诉讼过程中,经本院调解,被告人张牛和张心荣、张心守夫妇共同赔偿了霍佳豪的父亲即被害人霍道起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食宿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七万元。霍道起对被告人张牛和张心荣、张心守表示谅解,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审判]
郸城县mobile28365正规网址_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中文资讯网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牛在驾驶拖挂旋耕机的四轮拖拉机为他人耕地时,违反拖拉机不能载人等有关安全规定,让被害人霍佳豪等三个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乘坐,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后果,但由于其疏忽大意致使霍佳豪从拖拉机上掉进正在作业的旋耕机内被当场旋搅而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牛自愿认罪并同意依照最高mobile28365正规网址_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中文资讯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审理本案,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张牛系过失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且系初次犯罪,认罪态度较好,并确有悔罪表现,同时被告人张牛及张心荣、张心守积极地向被害人霍道起进行了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将社会危害后果已降至最低限度,亦应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牛符合适用缓刑条件,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公诉人要求对被告人张牛从轻处罚以及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同时考虑到被害人霍佳豪的姨父、母即张心守、张心荣夫妇二人未尽到照管义务,对此事故的发生亦有一定的责任,亦应依法减轻被告人张牛的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最高mobile28365正规网址_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中文资讯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牛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宣判后,被告人张牛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提出抗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
本案在合议庭评议时形成了一致的处理意见,即被告人张牛在驾驶拖挂有旋耕机的四轮车为他人耕地时,违反拖拉机不能载人等有关安全规定,而让三个无行为能力的儿童乘坐,他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危害后果,但由于其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使被害人在从车上摔下来后掉到正在作业的旋耕机内,被旋搅而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又同意依照《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审理,应酌情从轻处罚;张牛系初次犯罪,有悔罪表现,并且与张心荣、张心守一起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社会危害后果已降至最低限度,应酌情从轻处罚;对张牛适用缓刑已不致再危害社会,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另外,对此事的发生,被害人霍佳豪的姨父张心守、姨张心荣未尽到照管义务,也有一定的责任,应减轻张牛对过失致霍佳豪之死的责任。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过失而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是:1、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具体到本案来讲,张牛的过失行为与霍佳豪的死亡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张牛违反拖拉机不能载人等有关安全规定,在霍佳豪等三个孩子坐在拖拉机上不愿下来时,张牛碍于情面没有强行让他们下来,致使在作业过程中由于张牛的疏忽大意,霍佳豪从车上掉到正在作业的旋耕机内被当场旋搅而死;2、主观方面表现为张牛思想上存在着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本案中,张牛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致霍佳豪等三个儿童死亡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张牛既没有伤害霍佳豪的故意,也没有杀死他的故意,只是由于疏忽大意,才造成霍佳豪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张牛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而不涉嫌犯交通肇事罪。法院给张牛的行为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正确的。
最高mobile28365正规网址_日博365娱乐场_365bet中文资讯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中规定,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同意依照此意见审理的,应酬情予以从轻处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牛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应予以从轻处罚;张牛系过失犯罪,虽然客观上造成了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但其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并且系初次犯罪,应酌情从轻处罚;张牛在主动认罪、悔罪的同时又积极地与张心荣、张心守向被害人霍道起进行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将危害后果降到了最低限度,亦应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由于张牛在犯罪后主动认罪,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好,且系过失犯罪,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比较小,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符合缓刑适用对象的条件,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进行处罚。
在此事故的发生过程中,张心守、张心荣作为被害人霍佳豪的姨父、母未尽到临时性的照顾、看管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故也要依法减轻张牛承担的责任。
笔者赞同合议庭对此案的处理意见,认为对本案被告人张牛的行为认定和定罪量刑都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