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星期日,初春的细雨淅淅沥沥,似乎没有停歇的意思。郸城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办公室内,展新正在查看几起案件的卷宗,在他看来干执行工作就意味着没有星期天,执行工作总会有干不完的活。细雨敲打着窗户,配合着时钟滴滴答答,时间来到了上午11点钟。嘀~嘀,展新的手机响起,进了一条短信。出于职业敏感,展新赶紧打开手机,翻看短信,协执单位信息,“老赖”王某入住郸城东街某酒店。
王某,郸城县人,2013年时从付某(女)处借取人民币150000元整,王某向付某出具欠条,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还款期限达到后,王某迟迟没有归还欠款。后经郸城法院判决后,王某无视法律判决文书,继续拖延还款,承办法官多次敦促无效,王某后长期潜逃,躲避履行法律义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某终究还是被揪住了尾巴。
“朱帅帅、贾卫东、谢冰洋,准备出发。”展新对着对面办公室喊道,三人闻声,携带好相关设备急匆匆下了楼。直到车辆发动,展新才有时间告知三人发现“老赖”王某,入住某某酒店,该如何如何抓捕等等。执行紧急,大家也早已习惯这样的快节奏。在车上,展新反复叮嘱三人,王某常年习武,在抓捕时必须干脆利落,避免发生意外。很快,展新等人赶到了酒店,根据协执信息,敲响了王某入住房间房门。没有丝毫防备的王某刚刚打开房门,执行干警们立即采取措施,将王某牢牢控制,没有给王某任何反抗的机会。
随后,王某被送入郸城县拘留所。从得到协执信息,到成功抓捕王某,执行干警们只用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身陷囹圄的王某,一边联系家人筹措资金,一边与原告付某联系,争取付某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此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