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们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避债务、规避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恶意挑衅。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使老赖们一朝失信,步步受阻,同时利用舆论倒逼,迫使尽早履行义务,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解决执行难问题。
郸城县女子张某华拖欠王某转让费11000元,长期不还,对于法院判决熟视无睹、置若罔闻,试图以此来逃避法律判决。王某在多次催要欠款无果的情况下,向郸城法院申请对张某华强制执行。郸城法院执行局二庭法官闫晓东、张博依法受理了该案的执行申请。经过研判,闫晓东、张博认为,张某华有能力偿还债务却拒不归还,是典型的老赖行为,经报上级领导批准,将张某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久,迫于压力的张某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将所欠11000元全额交纳,此案告结。
郸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张艺军表示,今后开展执行工作时,将继续加大黑名单的使用力度,将那些恶意拖欠债务、亵渎司法权威的老赖们纳入到黑名单,打破他们逃避法律判决的小算盘,使其颜面扫地,倒逼主动履责。